射洪市中医院:2020-07-14
射洪市中医院
普儿监护仪、新生儿双水平无创呼吸机、双面光疗婴儿培养箱、空氧混合仪、新生儿专用监护仪、婴儿T-组合复苏器购置前论证
致各位供应商:
我院拟采购以下项目,现需进行购置前市场调查论证。
一、儿科设备一批
1、普儿监护仪(要求:用于住院患儿生命体征监测)。
2、新生儿双水平无创呼吸机(要求:该设备在临床上主要为新生儿和婴儿提供单水平(nCPAP)和双水平CPAP(Biphasic)无创支持通气,无创双水平通气设备由于在改善氧合,排除CO2,减少患儿呼吸做功方面较单水平通气设备有明显优势,并能有效减少有创呼吸机及使用,减少患儿痛苦。)
3、双面光疗婴儿培养箱(要求:用于早产儿或病弱儿的培养成长,以及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的光照治疗,对胎龄或体重过低同时需要进行光照治疗的患儿尤为适合。)
4、空氧混合仪(要求:用于对患者进行给氧)
5、新生儿专用监护仪(要求:用于住院患儿生命体征的监测)
6、婴儿T-组合复苏器(要求:为体重不超过10kg的婴儿提供受控和准确的复苏抢救,改善患儿肺的顺应性,更能对早产儿的复苏提高效率和安全性。设备无需电源,在院内转运患儿时可代替复苏气囊,为患儿提供稳定的气流。)
欢迎具备合格资质、具有相应供应及服务能力的公司将相关资料递送至射洪市中医院采招办(行政13楼采招办办公室),递交资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21日17时。
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
监督部门:监察室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25-6637238
联系地址:射洪市美丰大道中段 邮编:629200
射洪市中医院
2020年7月14日
供应商报名须知
供应商报名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资质:
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电话及委托人联系电话)、售后、推荐产品的用户清单及三家三级以上医院的购销合同复印件及其附件(要求价格清晰可见)等行业要求的相关资质。
2、生产厂家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复印件、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产品清单、产品彩页、参数(规格、型号)等行业要求的相关资质。
报价单,需密封。(报价单要求注明:注册证名称、注册证号、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单位、报价、质保期、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等,若涉及耗材需要同时提供耗材价格及信息)。
3、其他:
供应商和推荐产品符合相关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要求:
①书面承诺书(详见附件《投标承诺书》)。
②提供近三年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或相应承诺书。
③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公司鲜章,除报价单密封,其余资料均需装订成书(一本),封面注明投标项目、投标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拒收资料,不予报名。
5、友情提醒:
本次招标内容的项目需求主要由需求部门提供,采招办已按文件格式要求进行初步整理和审核,供应商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残缺,资质要求、项目要求、技术参数等含有排他性、唯一性(单一来源除外)表述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送达并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投标人理解并接受公告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公告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供应商对本次投标有质疑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投标授权人以书面形式送达并签收。
需求部门对本次投标有质疑的,须由需求部门领导或项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送达并签收。
供应商及需求部门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可臆测。不能提供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未经签收的、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凡质疑不成立的事项,有一项将给予供应商三年内禁入射洪市中医院采购活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附件: